大眾網泰安9月15日訊(記者 張冉 報道)“十一”黃金周臨近,為了保障道路安全暢通,15日,記者從泰安市公路局獲悉,按照山東省交通運輸廳的部署要求,10月1日零時至10月7日24時,山東省內高速公路將全面禁止運載爆炸物品、易燃易爆品化學品及劇毒、放射性危險品的車輛通過山東省境內高速公路。按照規定若在10月1日零時前,已經進入高速公路行駛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就近駛離高速公路。
屆時,泰安市公路局將嚴格執行值班制度,加大外勤力量,嚴格落實禁行規定,堅持領導帶班,值班站長將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。同時交警部門也將通過路面巡控、在服務區及出入口設點執法檢查等方式,加強對過往轄區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監管,對無證運輸、超載、超速以及不按照規定時間、路線的車輛一律依法從重處罰。對于違反規定的車輛,交警部門將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九十九條以及《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》規定,責令其改正,處2000元罰款。交警部門提醒相關車輛司機,十一期間,全省高速公路對上述車輛都是禁行的,時間是統一的,請嚴格按照上述要求行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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